| |||||||||||||||
|
|
|
【放火罪--第114条、第115条第1款,失火罪--刑法第115条第2款】
|
【决水罪、过失决水罪、爆炸罪、过失爆炸罪、投放危险物质罪(原投毒罪)--第114条、第115条第1款第2款】
|
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--第114条、第115条第1款】
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--第115条第2款】
|
【破坏交通工具罪、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、破坏交通设施罪、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、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、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--第116条、117条、118条、119条】
|
【破坏电力设备罪--第118条、第119条第1款】
【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--第119条第2款】
|
【组织、领导、参加恐怖组织罪--第120条】
|
【资助恐怖活动罪--第120条之一,修正案三】
|
【劫持航空器罪--第121条】
|
【劫持船只、汽车罪--第122条】
|
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--第123条】
|
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、公用电信设施罪,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、公用电信设施罪--第124条】
|
【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罪--第125条第1款】
·更多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罪>>
【非法买卖、运输核材料--第125条第2款】
【违规制造、销售枪支罪--第126条】
【盗窃、抢夺、抢劫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罪--第127条】
|
【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罪--第128条第1款】
|
【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罪--第128条第2款】
【丢失枪支不报罪--第129条】
【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、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--第130条】
|
【重大飞行事故罪--第131条】
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--第132条】
|
【危险驾驶罪--第133条之一,修正案八第22条】
|
【交通肇事罪--第133条】
|
【重大责任事故罪--第134条】
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--第134条,修正案六】
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--第135条】
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--第135条】
【危险物品肇事罪--第136条】
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--第137条】
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--第138条】
【消防责任事故罪--第139条】
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--第135条,修正案六】
【不报、谎报安全事故罪--第139条,修正案六】
地址详见网站首页,电话: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,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|